小学的着装标准反映了“常识”,以及对每个孩子的舒适、安全、清洁和谦逊感的关注。整洁、得体的着装与积极的学习环境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。必须避免使人注意到个人而不是学习环境的服装或外表。
为了给小学生创造最好的学习环境,诺克斯县所有小学必须遵守以下学生着装标准:
1. 裤子腰部以下不能下垂,长度也要合适。
2. 除宗教或医疗原因外,不得在校舍内佩戴头饰。
3. 鞋子是必需的,必须是安全的,适合室内或室外的身体活动。
4. 服装或配饰不得显示冒犯性、粗俗的语言或图像,不得宣传学生不能合法购买的产品。
5. 对于3-5年级的学生来说,“超短裤”、迷你裙和紧身外衣(如氨纶)是不合适的着装。
6. 3-5年级学生的衬衫、衬衫和连衣裙必须完全盖住腹部、背部和肩膀,衬衫或上衣必须盖住裤子、短裤或裙子的腰带,不能露出腹部。
学校行政部门有权决定学生的着装和外表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。在意见问题上,以委托人/指定人的判断为准。
校长可以允许全校范围内的项目或特殊的课堂活动例外。
教师和校长将对违反政策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。
本政策不排除个别学校在与家长、教师和学生广泛协商后,经学校监督和教育委员会批准,试行其他着装政策或标准。任何偏离全系统政策的情况都必须提交小学主任进行审查,并向督学和教育委员会提出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