麦金尼-文托争议解决程序
第一级:向无家可归者联络员或学校文化主管申诉
如果父母或无人陪伴的青少年希望对LEA有关资格,入学或学校选择的决定提出上诉,上诉将提交给LEA的无家可归者联络员或学校文化主管。
第二级:向主管上诉
如果争议没有解决,父母或无人陪伴的青少年可以向主管或指定人员上诉一级决定。
第三级:向教育委员会上诉
如果争议没有解决,父母或无人陪伴的青少年可以向教育委员会上诉第二级决定。
ⅳ级:
向国家协调员呼吁
如果争议继续得不到解决,父母或无人陪伴的青少年可以向田纳西州教育部的麦金尼-文托州协调员上诉二级裁决。
向联邦计划和监督司的国家助理专员上诉
如果父母、无人陪伴的青少年或地区希望对麦金尼-文托州协调员做出的第三级决定提出上诉,上诉可以提交给联邦项目和监督部门的助理专员。